1.传承制度不同
分封制度萌芽于夏朝,盛行于西周时期,它是 国君将田邑赐给宗室臣属作为俸禄的制度。受封的对象有三种类型:一是周王的同姓亲属即王族,二是功臣,三是古圣王的后裔即先代贵族的后裔。不论受封的是谁,一旦被封,都世代相传,即实行世袭制。
郡县制则与此相反,郡县的行政长官郡守和县令,均是由皇帝直接任免的,而且不能世袭,即实行的是任免制。
2.职责范围不同
在分封制下,受封的诸侯在封地内不但享有行政统治权,而且拥有对土地和人口的管理权,但受封的诸侯必须对周天子尽一定的义务。例如,必须定期朝聘周王,向周王贡献各种物产,接受周王之命出兵保卫王室或征伐反叛者等,同时对周王的婚丧嫁娶、巡狩等也要尽义务。
郡县制则不同,郡守和县令在辖区内只行使行政管理权,对土地和人口逐渐失去统治权。郡守和县令只负责管理人民,收取赋税,征发兵役和徭役。
3.“治地”方位不同
分封制下的封地多位于授封者的周围,其中心地带为授封者,即国君或诸侯直接统治的中心。郡县制的情况多有不同。初建时,郡多在边远的、具有战略意义的地区。如秦南平百越后,设置了南海郡、桂林郡、象郡;北击匈奴,收复朔方后,设置了九原郡。县则地近统治中心的、较富庶的近畿地区。以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及政治上和军事上的需要,郡和县的地区分布渐趋一致,最终发展成为郡统县的隶属关系。
4.历史作用不同
最根本的差别是在不同生产力阶段,为适应相应的社会制度而建立的政治统计体系。
分封制和郡县制都有助于维持社会稳定和管理。分封制是指将国家的领土分割成多个封地,由君主授予诸侯或贵族,以维持政治稳定和防止分裂。而郡县制是指将国家的领土分割成多个郡和县,由地方官员管理,以维持社会秩序和治理。这些制度有助于平衡政治和地方权力,以及加强中央政府的管辖。
分封制和郡县制也有助于发展文化和教育。分封制使得诸侯或贵族有了更多的政治和经济资源,这些资源有助于他们发展文化和艺术,并且也有助于教育和学术研究的发展。同时,郡县制也促进了文化和教育的发展,因为地方官员需要管理和维护当地的教育和文化资源,以促进社会的发展。
查看更多【历史知识点】内容郡县制是中国古代继宗法血缘分封制度之后出现的以郡统县的两级地方行政制度。郡县制起源于春秋时期的楚国,楚武王熊通;郡制起源于秦国,秦穆公嬴任好...
郡县制和分封制的区别:郡县制是在国家大一统的条件下实行的,是按地域划分;分封制是与宗法制相联系的,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郡县的官吏由皇帝或朝廷...
郡县制下的郡守和县令都是由皇帝直接任免,从而使君主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治安定和经济发展;郡县制从根本上否定了分封制,打破了西周以来...
从本质上说,分封制与郡县制的主要区别就在于中央对地方的真正的从属关系和实际控制力。
起源:发起于春秋战国时期,经过改革,正式成为了秦汉以后的地方政治体制。内容:指对中国古代实行的中央集权体制下,郡、县二级政权的地方行政制度的...
春秋时期,一些诸侯国在新兼并的地区设县,后来又在边地设郡。商鞅变法时,废分封,行县制。秦统一后,李斯提出实行郡县制,秦始皇决定在全国范围废除...
郡县制,是中国古代继宗法血缘分封制度之后出现的以郡统县的两级地方管理行政制度(类似于现在的行政区划),几乎盛行整个封建时代。
郡县制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治安定和经济发展;郡县制从根本上否定了分封制,打破了分封割据的状况,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