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县制指对中国古代实行的中央集权体制下,郡、县二级政权的地方行政制度(类似于行政区划)的总称。郡县制打破分封制的宗法血缘政治关系;地方绝对服从中央;郡县长官由皇帝任命,有一定任期,打破官位世袭制,确立官僚制度。
郡县制下的郡守和县令都是由皇帝直接任免,从而使君主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治安定和经济发展;郡县制从根本上否定了分封制,打破了西周以来分封割据的状况,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有利于防止地方割据分裂,有力地维护了国家的统一,为现代的行政区划划分提供了重要的历史参考。
行省制和郡县制的起源不同:行省制起源于元朝,明清两朝得到发展。郡县制起源于春秋战国,几乎盛行整个封建时代。
作用不同:行省制加强了中央集权,巩固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设立数目有限的行省,代替中书省对其力所不及的地区进行管理,中央再从大局上对诸行省实施节制,提纲挈领,纲举目张,有效加强了中央的集中管理);行省制度的创立是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的重大改革,是中国省制的开端。
郡县制使君主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治的安定和经济的发展;使各诸侯国形成了中央、郡、乡一套比较系统的行政机构,对地主阶级实行集权统治起了重要的作用。
行省制和郡县制的制度内容不同:行省制在中央设中书省,地方设行中书省,简称“行省”。郡是中央政府辖下的地方行政单位,其组织机构与中央政府略同,设郡守、郡尉、郡监(监御史)。
查看更多【历史知识点】内容郡县制下的郡守和县令都是由皇帝直接任免,从而使君主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治安定和经济发展;郡县制从根本上否定了分封制,打破了西周以来...
从本质上说,分封制与郡县制的主要区别就在于中央对地方的真正的从属关系和实际控制力。
起源:发起于春秋战国时期,经过改革,正式成为了秦汉以后的地方政治体制。内容:指对中国古代实行的中央集权体制下,郡、县二级政权的地方行政制度的...
春秋时期,一些诸侯国在新兼并的地区设县,后来又在边地设郡。商鞅变法时,废分封,行县制。秦统一后,李斯提出实行郡县制,秦始皇决定在全国范围废除...
郡县制,是中国古代继宗法血缘分封制度之后出现的以郡统县的两级地方管理行政制度(类似于现在的行政区划),几乎盛行整个封建时代。
郡县制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治安定和经济发展;郡县制从根本上否定了分封制,打破了分封割据的状况,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
郡县制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治安定和经济发展;郡县制从根本上否定了分封制,打破了分封割据的状况,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
郡县制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治安定和经济发展;郡县制从根本上否定了分封制,打破了分封割据的状况,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