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当前位置:

  • 热门地区:
  • 选择地区:
  • ×
当前位置: 初三网 > 初中历史 > 历史知识点 > 正文

南京条约签订时间及性质

2020-03-25 08:52:40文/宋则贤

《南京条约》为中国近代历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其与作为附约的《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和《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产生重大历史影响。南京条约的签订时间是1842年8月29日。

南京条约签订时间及性质

《南京条约》签订时间

1、时间:该约于1842年8月29日(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签订。

2、地点:由清朝政府钦差大臣耆英、伊里布与英国代表璞鼎查在停泊于南京下关江面的英舰皋华丽号上签订。

《南京条约》的性质

《南京条约》,清廷原称“万年和约” ,后世又称“江宁条约”、“南京条约” ,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破坏了中国的领土完整和关税主权,便利了英国对华的商品输出,使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南京条约》签订后,西方列强趁火打劫,相继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进一步侵犯了中国的主权,破坏了中国的自然经济,并加速了清王朝的衰亡。

《南京条约》签订的背景

英国在十八世纪中叶已经建立所谓“日不落帝国”,拥有广阔的殖民地和强大的军事实力;经过工业革命后,英国更成为世界头号工业强国,急于开拓市场和获取更多工业原料。同时,为了打开中国市场和扭转对华贸易逆差,英国更采取了鸦片贸易的手段。

围绕外交和贸易问题,中英双方也有过若干接触,然而无论是马戛尔尼使团、阿美士德使团的访清,还是鸦片战争前夕律劳卑与卢坤、义律与邓廷桢的交涉,都因种种原因而没能取得成果。

查看更多【历史知识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