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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考改革:将合并17级直升生与特色生

2021-10-04 09:05:56文/许君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的有关要求,本着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青岛中考改革:将合并17级直升生与特色生

改革目标

改革考试评价和招生制度,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探索“两考合一、等级表达、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机制和“分数+等级”的录取模式。

改革从2017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到2020年,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模式,建立符合教育发展规律、体现改革方向的考试招生制度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调整考试科目设置和成绩呈现形式

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将考试范围扩大到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设置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

考试科目:语文(满分120分)、数学(满分120分)、英语(满分120分,含口语和听力30分)、物理(满分100分)、化学(满分80分)、历史(满分80分)、道德与法治(满分80分)、体育与健康(满分60分,过程管理和目标效果测试各30分)、地理(满分80分)、生物(满分80分)等科目,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

艺术(音乐和美术)、信息技术、实验操作(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由市教育.局统一制定考试办法,各区(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初中学校负责实施。

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其他科目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其中,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科目作为第一组合,总分400分;地理、生物科目作为第二组合,总分160分。两个组合均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等级划分标准为:以普通高中招生区域为单位,将参加考试学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参加考试学生人数划分占比确定等级,A等占15%、B等占30%、C等占30%、D等占25%。艺术(音乐和美术)、信息技术、实验操作(物理、化学、生物)科目成绩划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考查科目: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学校课程作为考查科目,由初中学校组织考查。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划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创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机制

改革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实行统一招生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方式。

1.改革统招生录取政策。

第一组合和第二组合均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的考生有资格参加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录取。依据5所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总招生计划,按照语文、数学、英语3科总分从高到低顺序划定统招生录取名单。

按志愿录取时,首先录取第一组合达到B等及以上等级且第二组合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的考生,其次录取第一组合和第二组合均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英语3科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3科总分相同时,排序参照高考改革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区实际确定,以当年招生文件为准)

2.完善自主招生录取政策。

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比例,将公办普通高中直升生和特色生统一合为学校自主招生。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严格规范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采取笔试、面试(或专业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录取方式,淡化笔试,笔试科目不超过2科,加强对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使用,要在自主招生方案中明确参与招生录取的综合素质评价相关内容。

以上就是初三网小编为大家总结的青岛中考改革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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