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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帝选官的主要标准是什么

2024-10-13 14:46:48文/董玉莹

汉武帝时期实行的选官制度是察举制。察举制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它的确立时间是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察举制不同于以前先秦时期的世官制和从隋唐时建立的科举制,它的主要特征是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

汉武帝选官的主要标准是什么

汉武帝选官的主要标准

汉武帝时的选官标准是孝廉,因此察举制又称“举孝廉”。

到了汉代,为了适应国家统治的需要,建立了一整套选拔官吏的制度,名为“察举制”。察举是自下而上推选人才的制度,也叫“选举”。汉高祖刘邦首下求贤诏,要求郡国推荐具有治国才能的贤士大夫,开“察举制”先河。惠帝、吕后(二人执政时间为公元前194年—公元前180年)诏举“孝弟力田”,察举开始有了科目。

汉代察举制度,严格地说是从文帝(公元前179年—公元前157年在位)开始,他下诏要求“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并且定下了“对策”(考试)和等第。武帝时“察举制”达到完备,各种规定相继推出。其后,各种科目不断充实,特别是有了统一的选才标准和考试办法。

考试是汉代察举制度的重要环节。被举者经考试后,由政府量才录用,这样既保证了选才标准能贯彻实行,选出真正的人才,还能保证竞争的相对公平,令下层人士有进入国家管理层的可能。随着考试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到隋唐以后更发展成“科举制度”,这一制度实行了300年之久,成为中国重要的选官制度。

察举制局限性:

1、天下之大,贤人之众,不可能把所有贤人都推荐给朝廷,仍有许多不为人知的贤才被埋没在乡村野氓中,终身未得任用,造成了人才的流失和浪费。

2、对士人道德品质的考察是察举制的前提,但这不易作好,因为很难对人的道德品质作出中肯的评价。

3、察举制广泛推行,地方乡闾因之有了评议之风,“清议”名士好品评臧否人物,不重实际,空发议论。

4、察举制在其后期,弊端日益严重。到东汉中后期,地方选举权被少数公卿大臣、名门望族所控制。

汉武帝简介

汉武帝刘彻(公元前156年7月14日-公元前87年3月29日),西汉第七位皇帝,杰出的政治家、战略家、诗人。

刘彻十六岁登基,为巩固皇权,汉武帝建立了中朝,在地方设置刺史,开创察举制选拔人才。采纳主父偃的建议,颁行推恩令,解决王国势力,并将盐铁和铸币权收归中央。

文化上采用了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结束先秦以来"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的局面。汉武帝时期攘夷拓土、国威远扬,东并朝鲜、南吞百越、西征大宛、北破匈奴,奠定了汉地范围,首开丝绸之路、首创年号,兴太学。

刘彻在各个领域均有建树,但在位后期穷兵黩武,又造成了巫蛊之祸,为其整体正面形象留下负面评价,征和四年(公元前89年),刘彻下罪己诏。后元二年(公元前87年),刘彻崩于五柞宫,享年70岁,谥号孝武皇帝,庙号世宗,葬于茂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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