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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北中考加分政策公布: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2018-04-03 16:24:55文/王蕊

省厅规范加分文件出台后,以省厅文件为准。拟今年的中考加分(或降分录取)项目如下:

2018年河北中考加分政策公布: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2018年河北中考加分政策

1. 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河北省综合运动会比赛中,获得金、银、铜牌的运动员(包括集体项目主力队员),分别加200分、100分、50分。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青年以及侨眷高知子女;农村独生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伤残人民警察子女均加10分。

3.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时可以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2在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可以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3其他现役军人的子女加10分。

4.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同时具备上述几种加分条件的考生,只择其最高的一种,不累计加分。

河北中考录取办法

根据综合素质评价、创新实践成果、文化考试成绩得分,按照考生的志愿择优录取。主城区普通高中录取顺序是:①市一中②市二中、北外附属邯郸市外国语学校、市四中、邯山区第一中学③致远中学、冀南中学、邯郸第二外国语学校、赵都实验中学④市二中南校区(原七中)、河北邯郸外国语学校南校区(原钢苑中学)、市四中南校区(原建安中学)⑤市十中、市十七中、滏春中学、复兴中学、荀子中学、复兴区户村中学、开发区二中(原邯郸县五中)。

各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要严格按考生志愿进行。同一批次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应根据招生计划、升学评价结果(包括综合素质评价、创新实践成果评价、升学考试成绩)和考生志愿、省级示范性高中最低控制线及分配生指标实行分校录取。一般普通高中学校按招生计划、考生志愿、最低录取分数线统一录取。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8年河北中考加分政策公布:5月3日—5月8日,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更多中考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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