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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吉林省中考照顾加分政策公布

2018-03-19 14:39:04文/王蕊

中考每年都是有可以加分的项目的,很多考生都想知道吉林省中考加分政策是什么。下面初三网小编就为大家来整理一下2018年吉林省中考照顾加分政策公布仅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2018年吉林省中考照顾加分政策公布

2018年吉林中考录取有关奖励政策

1.驻守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降低20分录取。

2.烈士子女,降低20分录取。

3.因公牺牲的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降低10分录取。

4.平时荣获二等功、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降低10分录取。

5.获得市(州)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降低10分录取。

6.港澳同胞、台湾省籍同胞和华侨、归侨子女,降低5分录取。

7.除英语外,以其他语种参加外语考试的考生如日语、俄语等,降低5分录取。

8.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普通高中(不含少数民族高中)降低1分录取。

9.作为推荐生、自主招生的考生,不享受奖励政策。

10.往届初中毕业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11.同时具备上述各类奖励和照顾条件两项以上者,只按最高一项计入,不得累计。

进一步完善吉林省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政策

自主招生指标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的5%以内

拟开展自主招生的普通高中,需向学校主管部门提出自主招生申请,经批复同意后由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向省教育厅报备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自主招生,同时由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实行为期三年的动态管理。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普通高中要根据多样化、特色化发展需要,依法依规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自主招生指标应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的5%以内。严格规范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将自主招生的各个环节和录取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8年吉林省中考照顾加分政策公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更多中考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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