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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吉林省中考加分政策

2018-02-23 16:06:47文/王蕊

每年都是有一些可以加分的政策的,很多考生也是比较关注的一件事。下面,初三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一下2018年吉林省中考加分政策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18年吉林省中考加分政策

吉林省初中学生中考录取有关奖励政策公布

1.驻守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降低20分录取。

2.烈士子女,降低20分录取。

3.因公牺牲的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降低10分录取。

4.平时荣获二等功、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降低10分录取。

5.获得市(州)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降低10分录取。

6.港澳同胞、台湾省籍同胞和华侨、归侨子女,降低5分录取。

7.除英语外,以其他语种参加外语考试的考生如日语、俄语等,降低5分录取。

8.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普通高中(不含少数民族高中)降低1分录取。

9.作为推荐生、自主招生的考生,不享受奖励政策。

10.往届初中毕业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11.同时具备上述各类奖励和照顾条件两项以上者,只按最高一项计入,不得累计。

加强考试招生管理

规范考试加分项目从2018年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全省同步实施

认真核定招生计划,严格招生管理,加强招生工作统筹管理,完善招生管理工作规定,规范学校招生行为,进一步明确招生区域、招生规模等基本要求。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学校不得单独组织高中招生考试和擅自提前招生。严禁违规跨市(州)招生,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

规范考试加分项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有关加分奖励政策,对加分项目和分值进行统一清理和规范,取消不合理的加分项目,合理确定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规范考试加分项目从2018年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全省同步实施。

健全监督机制,规范招生录取程序。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组织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分类实施”的原则,根据核定后的招生计划,设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批录取;中等职业学校采取免费注册入学方式,从而实现合理分流,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升学需求。进一步完善学生志愿填报办法,引导学生根据自身实际理性填报志愿,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高中阶段教育。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8年吉林省中考加分政策,仅供大家参考,更多中考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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