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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咸宁中考加分政策有变化:农村独女、二女取消加分

2018-02-13 10:39:39文/王蕊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2018年的中考加分优录政策进一步调整。下面,初三网小编为大家真理一下2018年咸宁中考加分政策有变化一下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18年咸宁中考加分政策有变化:农村独女、二女取消加分

农村独女、二女取消加分

具体加分项目包括:烈士子女,考试成绩加10分参加录取;现役军人子女,考试成绩加5分参加录取;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考试成绩加5分参加录取;残疾考生凭残疾证原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所有项目不累计加分。

另外,中考优录加分与高考接轨,2018年取消了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女和农村结扎“二女户”家庭考生加分录取的政策。

优录加分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取消所有奖励性加分,保留身份性质类加分。各类优录加分只取其中的最高一项,不累计加分;严禁自行增加或调整加分、优录项目和分值。类别如下:

1.烈士子女,考试成绩加10分参加录取;

2.现役军人子女,考试成绩加5分参加录取;

3.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考试成绩加5分参加录取;

4.残疾考生凭残疾证原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各县市区招办于5月30日前完成加分、优录审核及信息录入工作,6月10日前将优录加分信息上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逾期不予办理。

违规招生要问责

近些年来,有的高中学校为了提前抢优质生源,组织考试选拔。教育部门明文规定,未经教育部门允许,任何单位都不能组织具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性质的考试、测试、筛选、截留学生等活动。未经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任何学校不能办理报名手续,不得擅自寄发录取通知书。

为保持中职和高中大体相当的结构,严禁省、市级示范高中突破招生计划或变相采取挂靠学籍的办法超计划招生。严禁普通高中学校以非计划生、旁听生、借读生等其他任何名义招收学生,不能提前开学。

考生志愿必须由本人填报,考生及其监护人共同签字确认。凡篡改学生志愿、出售学生信息、进行有偿招生的,对相关责任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处分、问责追责,并会同司法机关对违法问题进行查处。凡超计划招生、擅自扩大招生范围、擅自招收最低控制分数线下考生的,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一律不予办理录取手续,市教育局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凡违规进行招生宣传、以不正当手段招生的,将调减该校招生计划,情节严重的,将给予“黄牌警告”或撤销省、市示范学校称号。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8年咸宁中考加分政策有变化,仅供大家参考,更多中考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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