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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巴彦淖尔中考加分政策

2018-01-05 14:44:24文/王蕊

2018年中考尽在咫尺,很多中考生都想了解一下今年的中考加分政策是怎样的。那么,下面初三网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一下2018年巴彦淖尔中考加分政策是怎怎样的,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18年巴彦淖尔中考加分政策

2018年巴彦淖尔中考加分政策:参考去年

由于目前2018年的中考加分政策还未公布,考生可以参考去年的中考加分政策来根据今年的加分情况具体了解:

政策性加分项目

(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五个主体少数民族学生加5分。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教师子女(父母为正式在编教师且本人在本旗县区就读的考生),其中有一项加5分,不累加。

以上两项加分条件分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中,即在三年五次加权平均分基础上另加政策性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考生,如有多项增加分数的条件,只能取其中一项分值与少数民族政策性照顾分累计。

(3)在职农村牧区教师子女升入本旗县区高中,由旗县区教育局出具证明,录取时总成绩基础上增加0.1个等级分。

(4)军人子女政策加分依据《巴彦淖尔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录取时在总成绩基础上增加0.1个等级分。

加分人员的审核认定

(1)少数民族、归侨、教师子女审核认定程序

①班主任负责初审并将原件复印件报学校复审。符合加分条件学生必须提供本人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一份学校留存、一份旗县区教育局留存),户口簿复印户主及考生页。

②学校指派专人按照原件进行复审。

③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指派专人进行终审。

(2)军人子女政策加分资格的审核认定程序

①凡申请军人子女政策加分的考生,必须于报名时向学校提供父母的军官证、身份证、结婚证和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以及巴彦淖尔市军分区政治部出具的证明材料。烈士、因公牺牲、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还需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由班主任进行初审,初审后将原件及复印件报学校进行复审。

②学校指派专人按照原件进行复审。

③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指派专人进行终审。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8年巴彦淖尔中考加分政策,仅供大家参考,更多中考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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