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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海口中考取消优秀学生加分政策

2017-12-21 13:58:39文/王蕊

近日,省教育厅印发了《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那么如何理解改革的目标和任务?初三网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一下2018年海口中考取消优秀学生加分政策,希望能帮助到各位,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18年海口中考取消优秀学生加分政策

海南省海口中考取消优秀学生加分政策

2018年起取消省优秀学生干部、省三好学生、宋庆龄奖学金、“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加分项目。进一步完善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减少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其目的是为学生创造更加公平的升学机会。

取消有关加分项目后,如何继续鼓励学生发展兴趣特长?

此次改革我省首次提出,支持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制定自主招生方案,探索建立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制度。试点普通高中“省一级学校”以自主招生方式,根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结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收具有体育、艺术等学科特长以及具有创新潜质的学生,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要求。自主招生名额控制在学校总招生计划的8%以内(其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总比例不超过6%)。自主招生学校要严格规范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不得重复组织学业水平考试。自主招生录取方案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向社会公布后实施。要将自主招生的各个环节和录取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结果公平公正。

调整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一是综合素质评价的关键要素由六个维度(道德品质、公民素质、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调整为五个维度(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二是生物和地理两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再作为综合素质评价评定等级的门槛,而是作为升学计分科目该成绩计入中考录取总分。三是综合素质评价侧重于记录学生具有代表性的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通过对材料整理、评价,促进学生发展。

综合素质评价办法的调整是依据教育部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的最新要求所做的调整,也是依据我省中考改革方案的变化所出的调整。

以上就是初三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8年海口中考取消优秀学生加分政策,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更多中考信息可以继续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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