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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东莞中考加分政策

2017-12-14 16:56:04文/王蕊

中考正在紧张的进行中,初三网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一下2018年东莞中考加分政策,希望能帮助到各位初中生们,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18年东莞中考加分政策 有哪些可以加分的项目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的规定,下列各类考生可给予加分照顾录取:

1.退役士兵、残疾军人、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子女的照顾政策按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2013年)》(政干〔2013〕138号)及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军人抚恤优待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府办会函〔2005〕190号)执行。

2. 残疾人民警察、烈士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的照顾政策按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公通字〔2005〕342号)执行。

3. 台湾学生的照顾政策按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物价局关于台湾学生在我省就读有关规定的通知》(东教基〔2006〕20号)文件执行。

4.夫妇双方均属本市农业户籍并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或夫妇双方均属本市农业户籍的纯二女结扎户的女孩的照顾政策,按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粤发〔2006〕9号)执行。

5.具有本市户籍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在学业考试成绩中增加3分

以上就是初三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8年东莞中考加分政策,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更多中考信息可以继续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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