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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本溪市中小学招生有关要求

2017-10-23 10:42:15文/赵妍妍

本溪市每年都会进行小学、中学、高中招生工作的重新布置,当然有些内容是延续上一年的,但是每年都会有些革新,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6年本溪市中小学招生有关要求。

2016年本溪市中小学招生有关要求

本溪市小学、中学招生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中小学招生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政府形象和社会稳定。因此,本溪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特别是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高度重视,严格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本溪市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认真落实和严格执行本意见的各项要求,严禁出台与本意见精神相悖的政策。

2、本溪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招收“择校生”认真贯彻执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招生和初中生毕业升学考试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16号)规定,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坚持按划定学区免试入学的原则,一律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生源,本溪市各小学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不得举办以直接升入优质小学为名的幼儿园(所),变相高收费,取消“幼小衔接”的入学方式。

3、本溪市要严格执行阳光分班、控制班额的规定,各中小学新生入校后,必须在县(区)、市教育局及相关部门的监督下阳光分班,不得以任何借口编重点班、特长班、奥数班及收费班。各中小学班型要相对稳定,小学和初中每班不多于50人。

中考统招生、定向生、择校生

1、中考招生的统招生,是以分数线优先原则,全市、全县统一划线招生。

2、定向生,是本溪市、县教育局按照教育部均衡教育的规定,将部分优质高中的招生指标直接下达到各初中学校,分数线可比统招线低20-50分。

3、择校生,是对非本溪市、县户籍考生,或分数达不到统招线的非定向生招生。要交择校费。教育部要求,从2015年起取消择校生。大部省从2015年起取消择校生。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2016年本溪市中小学招生有关要求,顺便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中考统招生、定向生、择校生的内容,希望本篇内容对各位有需求的考生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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