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当前位置:

  • 热门地区:
  • 选择地区:
  • ×
当前位置: 初三网 > 通化中考 > 通化中考资讯 > 通化中考政策 > 正文

2017年通化市中考加分政策解读

2017-10-19 17:50:14文/张平

中考加分是中考政策中的一部分,如果各位中考考生可以了解到具体的加分政策那么对于自己的志愿填报是非常有帮助的,下面是初三网小编整理的中考加分政策,供各位同学借鉴。 

2017年通化市中考加分政策解读

加分政策解读

1.少数民族中考考生报考普通高中 (不含少数民族高中)降低1分录取。

2.省级优秀学生(初中阶段)报考普通高中和5年制师范专业加3分录取。

3.学习日、俄语种的中考考生报考普通高中降低5分录取。

4.港澳同胞、台湾省籍同胞和华侨、归侨子女为中考考生,降低5分录取。

5.获得市(州)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为中考考生降低10分录取。

6.革命烈士子女为中考考生降低20分录取。

7.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为中考考生降低10分录取。

8.荣记二等功以上人民警察的子女为中考考生,在报考省示范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自费志愿降低5分录取,报考省重点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自费志愿降低10分录取,民办自费志愿降低10分录取。

9.现役军人的子女为中考考生,在报考省示范性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自费志愿降低5分录取,报考省重点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自费志愿、民办自费志愿降低10分录取。

10.因公牺牲军人的子,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的子女为中考考生报考普通高中降低10分录取。

11.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的子女为中考考生,报考普通高中降低20分录取。

12.作战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降低1分录取。

同时具备上述照顾条件两项以上者,只取其中一项,不得累计。推荐生志愿和往届初中毕业生填报的志愿不享受照顾加分政策。

查看更多【通化中考政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