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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陇南中考录取规则及批次

2024-06-15 13:16:15文/宋艳平

2024年陇南中考录取规则:全市普通高中学校采取“考试成绩+等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生录取。考试科目、分值和等级根据《陇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4年陇南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方案>的通知》相关规定实施。

2024年陇南中考录取规则及批次

2024年陇南中考录取规则

第一,普通高中录取规则如下:

1、全市普通高中学校采取“考试成绩+等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生录取。考试科目、分值和等级根据《陇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4年陇南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方案>的通知》相关规定实施。

2.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科目Ⅱ等级要全部达到C等及以上,才能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3.同批次的普通高中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即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系统自动检索到招生计划未满额的学校时,即向该校投档录取。

4.对于科目Ⅰ总分(含加分项)相同且志愿填报相同的考生,无加分项考生优先录取;无加分项的,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道德法治与历史、生物与地理、体育的顺序,比较科目Ⅰ中的分科成绩,顺位分科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如果分科成绩相同,再比较科目Ⅱ等级,科目Ⅱ等级相同,按综合素质评价、综合实践活动、艺术的顺序比较,顺位评价高的优先录取。若科目Ⅰ总分及分科成绩、科目Ⅱ等级及分科等级都相同,则同时录取。若某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仅剩1人且出现此类情形,招生计划增加,同分考生全部录取。

5.严格执行县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政策。市教育局根据各县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总计划,在征求各县区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确定各县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各县区音体美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根据各县区文化课考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线下50分进行设定。

第二,中职学校录取规则如下:

1、全市中职学校采取考试“成绩+等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生录取。考试科目、分值和等级根据《陇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4年陇南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方案>的通知》相关规定实施。

2.报考中职学校的考生,科目Ⅱ等级不做要求。

3.中职学校录取只设一个批次,批次内的中职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即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系统自动检索到招生计划未满额的学校(专业)时,即向该学校(专业)投档录取。

4.对于科目Ⅰ总分(含加分项)相同且志愿填报相同的考生,无加分项考生优先录取;无加分项的,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道德法治与历史、生物与地理、体育的顺序,比较科目Ⅰ中的分科成绩,顺位分科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如果分科成绩相同,再比较科目Ⅱ等级,科目Ⅱ等级相同,按综合素质评价、综合实践活动、艺术的顺序比较,顺位评价高的优先录取。

5.全市各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市所有考生招生录取。各学校招生总数、各专业招生人数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中职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陇教发〔2024〕27号)执行。“五年一贯制”贯通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考生所在地中考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下20分;“3+2”中高职贯通培养和3年制中职培养原则上不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录满为止。

第三,职普融通录取规则如下:根据《陇南市高中阶段职普融通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精神,陇南市卫校招录200人、礼县职业中专招录1200人、武都区甘泉职中招录410人、文县职专招录100人、宕昌县职专招录300人、西和县职专招录500人、康县职专招录350人、徽县职专招录50人。

以上学校各自招录在办学所在地县区参加了今年中考的考生,建立普通高中学籍,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录取规则参照普通高中录取规则;成县成州中学招收在本县参加中考考生100人,建立中职学籍,实施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录取规则参照中职学校录取规则。

2024年陇南中考录取批次

1、提前批次普通高中招收本县区的特长类招生。招生学校: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招收音体美特长生的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对象:特长生招生学校招录在本县区参加中考,并志愿报考本县区普通高中学校的音体美特长生。

录取规则:特长生录取规则为市教育局对特长生全部投档,进行特长专业分类,按照综合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900)×600×30%+(专业课成绩÷100)×600×70%(保留两位小数)。各县区对特长生专业水平统一进行测试,分为器乐、声乐、舞蹈、体育、美术5个类别,按照百分制赋分。*陇南市一中特长生实行学校自主招生,

2.第一批次第一批次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类招生。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定向生招生比例应逐年增长,2024年全市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将按55%的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辖区内初中学校。招生学校:陇南市一中;成县一中、成县成州中学;礼县一中、礼县实验中学、礼县二中;徽县一中;西和县一中、西和县二中;康县一中;文县一中;宕昌县一中。

招生对象:普通高中学校所在县区参加中考的考生。录取规则:根据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定向生名额结合各初中学校考生中考成绩和志愿按校内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考生不愿报考上述本县区普通高中学校,可自愿放弃填报该批次志愿,空余招生计划调整到第二批次该校招生计划中。

3.第二批次第二批次为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学校普通招生。

招生学校: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学校。武都区:陇南市一中、陇南育才学校、陇南扬名中学、武都实验中学、武都区两水中学、武都区八一中学、武都区洛塘中学。

文县:文县一中、文县二中、文县三中、文县四中、文县东方中学。宕昌县:宕昌县一中、宕昌县二中。成县:成县一中、成县二中、成县四中、成县成州中学。康县:康县一中、康县二中、康县永兴中学。

徽县:徽县一中、徽县二中、徽县三中。西和县:西和县一中、西和县二中、西和县三中、西和县四中、西和县成名高中。礼县:礼县一中、礼县二中、礼县三中、礼县实验中学、礼县白河中学。两当县:两当县一中。

招生对象:普通高中学校所在县区参加中考的考生。录取规则:按照考生中考成绩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次录取。

4.第三批次第三批次为全市各民办高中学校在办学地外市内各县区招生。

招生学校:全市各民办高中学校。陇南育才学校、陇南扬名中学、西和县成名中学、康县永兴中学、文县东方中学。

招生对象:陇南育才学校、陇南扬名中学招生对象为除武都区外其他8县的考生;西和县成名高中招生对象为除西和县外其他7县1区考生;康县永兴中学招生对象为除康县外其他7县1区考生;文县东方中学招生对象为除文县外其他7县1区考生。

录取规则: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所属县区外的招生计划,不向各县区分解具体招生名额,按照考生中考成绩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考生志愿选择报考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时,须提前了解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情况,诸如办学地址、收费标准等,结合自己家庭居所和经济承受能力合理填报,因考生自愿填报志愿而被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后,又不去就读的,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不再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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